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农经发[2015]6号)、黑龙江省《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黑农负组[2015]1号)和牡丹江市《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通知》(牡农负发[2015]1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区农民负担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
桦林镇、磨刀石镇、五林镇各村。(注:铁岭镇由市经管站检查)
二、检查内容
以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农经发[2015]6号)、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黑农负组[2015]1号)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为检查内容。同时对2014年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
三、检查方法
采取查、访、听、看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即:检查有关部门面向农民的收费项目和文件,是否存在违规问题;走访农民和合作社了解各种交费和惠农补贴到位情况;听取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反映,以及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情况;查看账目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村级三项经费支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有违反规定等问题。
四、检查时间
2015年8月14日—10月31日,到各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人员构成
检查组由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对发现的问题,由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发通报。
(二)对发现问题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由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区政府或区纪检,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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